随州网讯 通讯员陈端报道:为进一步全面推进绩效管理改革,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随州高新区财政局“三明确”扎实开展2018年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评价工作。
明确评价目的。通过实施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评价,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意识,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绩效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明确评价主体。将全区一级预算单位及其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综合绩效评价范围,覆盖率达到100%,使部门牢固树立“花钱问绩,支出问效”的绩效管理理念。
明确评价方式。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评价采取部门自评和财政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预算单位根据《高新区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要求,从部门预算编报的完整性、准确性、细化性、及时性四个方面做好自评;财政部门根据预算单位自评情况逐一核对,客观真实的给出预算单位评价结果,做到了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确保了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