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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关于2020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有关事项的通告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0-3-27 18:17
来自: 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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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有关事项的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和省防控指挥部通告精神,为避免集中祭扫引发聚集性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2020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现场祭扫。明期间,随州全市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包括城市社区公益性公墓)、殡仪馆骨灰寄存楼等场所暂停开放群众现场祭扫活动,恢复开放时间暂按不早于4月20日执行,具体恢复时间另行公布。

二、举行集体祭扫。白云山公墓、随州市殡仪馆、随州高新区丁子沟公墓统一组织工作人员举行集体祭扫活动,代群众祭奠。

三、开展委托祭扫。有条件的公墓管理单位可开展委托祭扫服务,服务时间为4月1日至4月8日。

四、倡导网络祭扫。市民可通过手机微信关注“随州日报”“随州论坛”“文明随州”微信公众号或下载云上随州APP,登录“网上云祭扫”入口,通过网络祭扫追思祭奠。

五、农村文明祭扫。各地要制定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细则,对农村历史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共墓地,限时控流,引导群众分时分段祭扫,合理控制现场祭扫人流,防止人员聚集。

六、强化部门服务。各地民政、公安、交通、应急、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要共同做好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工作,加强清明节祭扫期间的用火管理、交通疏导、现场秩序维护等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发生。

七、倡导移风易俗。各地防控指挥部要加强宣传,提倡绿色文明祭扫,引导群众安全有序寄托哀思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敬请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和配合,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以文明的纪念表达追思。

 

 

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6

 

 

(责任编辑:隋意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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