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新闻网讯 通讯员刘冬、夏雨花报道:近日,广水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刘某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创下广水市近年来酒驾醉酒状态和判处实刑最重的记录。
2017年5月28日,刘某饮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行至广水市应山街道办事处三环路路段时,与李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相撞,造成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交警火速赶到现场处理并例行检查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通过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发现刘某体内酒精含量达324mg/100ml。后交警对其采集血样送往武汉福田爱民司法鉴定中心检验,检验结果为刘某驾车时体内酒精含量达到411mg/100ml。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广水市坚持“每周两行动”,严厉打击渉嫌酒醉驾不法行为,共查处酒醉驾199起,其中酒驾162起、醉驾37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