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作为我市首部专门针对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落地标志着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近日,随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接受专访,围绕登记上牌流程、执法服务理念等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权威解读,直面群众关切,传递治理思路。
登记上牌
全程免费办理 材料简化少跑腿
条例实施前的在用车辆,需在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登记上牌;新购车辆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册登记。
首次登记免费核发号牌和行驶证,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补领牌证同样免费,仅选择邮寄方式的需自行承担邮寄费用。
目前市、县两级公安交管部门均已设立登记服务窗口,后续将根据业务需要将服务网点逐步延伸;同时“带牌销售”措施正在推进,经审核具备资质的销售网点可受托代办新车注册上牌,具体网点信息后续公布。
新购符合国标的车辆,携带身份证原件、购车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证书,即可实现现场查验、现场发牌、当日办结;条例实施前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的在用车辆,仅需车主身份证、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或来历凭证即可办理。
针对市民担心的发票、合格证遗失问题,市公安交管部门将结合实际简化办理手续,市民可携带现有材料前往网点现场办理。车主本人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携带双方身份证明及书面委托书。
电动自行车未经登记上牌不得上道路行驶。逾期未办理上路行驶的,将被依法查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发生交通事故,未登记上牌车辆在责任认定、赔偿理赔环节也将处于不利地位。
执法为民
严管有力度 服务有温度
守法是最好的保护
平安是最大的幸福
专访中,随州公安交管部门向全市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发出倡议——
从地方立法补齐治理短板,到便民服务传递民生温度,再到全民共筑文明出行共识,《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施行,不仅是我市道路交通治理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更是建设平安随州、争创文明城市的生动实践。以法为纲、以民为本,随州正用规范有序的交通环境,守护每一位市民的日常出行,托举千家万户的平安幸福。
记者 | 凡昆仑 陈巧巧 通讯员 | 解超
编辑 | 陈巧巧
编审 | 陈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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