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合法权益,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湖北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2021年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重新修订出台《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新闻发布会上,市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人解读了《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相关负责人就《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实施办法》、《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相关政策和异地就医办法回答了记者提问。
中国网、湖北日报、湖北广播电视台、荆楚网、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随州日报、随州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现行《随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和《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均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随着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纵深推进,一些内容已不适应国家、省改革要求。特别是全国、全省实施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需要在省级框架内进行规范统一;国家、省接连出台新政策、新要求,我市已按要求以打“补丁”的方式先期进行了调整,随着“补丁”渐多,医保政策亟需整合。
大家关心的问题还有哪些
看看现场解答
👇

答:9月28日,我局印发了《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实施办法》,从五个方面提高了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待遇。
一是扩大报销范围。原政策只报销用药费用。现政策将患者治疗所需的药品、检查、检验、治疗、医用材料等费用全部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
二是增加了门诊慢特病病种。在原25个病种的基础上新增12个病种,其中新增门诊特殊疾病3个:孤独症、生长激素缺乏症、肝豆状核变性;新增门诊慢性病9个:支气管哮喘、脑瘫、系统性硬化症、慢性骨髓炎、特发性肺间质纤维化、阿尔兹海默病、甲状腺功能异常、慢性心力衰竭,以及心脏瓣膜置换、搭桥、体内支架植入术后。
三是取消门诊慢性病起付线。
四是提高部分门诊慢性病封顶线。居民有12个病种提高了封顶线,职工有4个病种提高了封顶线。
五是增加患有多种慢性病的待遇水平。原政策职工每增加一个病种,每月增加50元,居民患有两种以上慢性病的,每月增加30元。现政策调整为:多个病种均为门诊慢性病的,在待遇水平最高病种限额的基础上,增加待遇水平位居第二的病种限额标准的50%。


新闻热线:0722-3330777
投稿邮箱:szrbs777@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