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关于随州市城区、曾都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及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拟 ... 发布时间:2017-06-16 08:31:46 来源:随州日报 为落实国家住房保障政策,切实解决我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国发[2007]24号、鄂政发[2007]42号及随政发[2006]59号和[2008]24号文件精神,经所在社区、办事处初审公示,由区、市两级住房保障部门审核,下列家庭符合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6月16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期限为15天。在公示期间如有提出异议的,请及时联系。举报电话:曾都区建设局3319736。随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监督电话:32357392017年6月16日 人阅读 https://wan-szrm.suiw.cn/ 130,539 2 0 为落实国家住房保障政策,切实解决我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国发24号、鄂政发42号及随政发59号和24号文件精神,经所在社区、办事处初审公示,由区、市两级住房保障部门审核,下列家庭符合住房租赁补贴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