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来本报咨询,其在随州市主城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已经办理,现正在申请土地登记办理土地使用证。咨询土地登记费如何收取?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土地登记收费咨询一并答复如下:
    一、相关文件依据:(1990)国土(籍)字 93号
    二、收费标准
    1、党政机关、团体土地使用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2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
    2、企业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一下每宗地收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3、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党政机关、团体收费标准;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权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3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企业收费标准。
    4、城镇居民住房用地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 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
    三、土地证书费
    个人每证5元,单位每证10元。“三资”企业和其他用国家特制证书的,每证20元。
    四、受理场所
    随州市市本级城区分局、高新区分局范围内的土地登记业务一律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土地登记费及土地证书费一律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统一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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