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日报讯(通讯员刘一帆)“多亏‘首违不罚’这个政策,给了我们纠正错误的机会,以后我们一定按时进行纳税申报。”近日,随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在看到随县办税服务厅出具的《不予处罚决定书》和《首违不罚告知承诺书》后说道。
据了解,该公司因会计交接不及时,导致未能及时完成纳税申报,在收到随县税务局下发的《责令期限改正通知书》后,该公司前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补充申报。导税人员核实发现该纳税人属今年首次违反且在责令限期内,符合“首违不罚”的条件,随县税务局便对其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随县税务局持续深化《湖北省税收营商环境建设负面清单》关于税收执法、征收管理、风险管理、案件办理、税费服务以及纪律作风6个方面的“十五个严禁”“62个不准”内容,积极通过中小企业服务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问需连心促满意”、税务“店小二”等活动,对纳税人从优惠政策享受、税收服务管理、涉税风险防范等方面开展精准辅导,开展问需走访1153户次,收集涉税述求24条,征集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16条,并严格落实诉求反馈机制,满意办结率100%。
下一步,随县税务局将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提升纳税服务质效、落实“负面清单”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打造“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政治生态,助力随县税收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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