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网讯 记者常跃耀、通讯员李晓彬报道:8月31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1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严新国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文军、罗铭,副主任兼秘书长夏洪国出席会议。
会议主要议程有五项:一、研究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的时间、日程和议程(草案);二、听取有关人事任免情况的汇报;三、听取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情况汇报;四、传达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 《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学习中共中央转发 《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五,审议并通过《随州市人大常委会加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与市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衔接办法》(简称《衔接办法》)。
严新国听取人大内部机构相关负责人对《衔接办法》的修改补充意见后说,审议并通过《衔接办法》很有必要。制定本办法的依据是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和《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加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与省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衔接的办法》。市人大常委会出台本办法,有利于消除盲点,延伸人大监督触角;有利于流畅监督程序;有利于市人大常委会完善司法监督职能,同时,促进和支持市人民检察院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证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