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推动社会诚信,最大限度地兑现胜诉当事人权利,本院决定将未完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集中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执行决定书。
31、汪永亮,男,1971年6月18日,住随州市曾都 区 厉 山 镇 联 群 村6组 。 身 份 证 号 :420619197106182336。(2007)曾执字第59号
32、胡必学,男,1972年11月6日,住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胡家河村2组。身份证号:429001197211068174。(2006)曾执字第774号
33、湖北通宇运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随州市交通大道204号。机构代码:14543388-6.(2007)曾执字第182号
34、沈小芳,女,1962年3月15日,住随州市烈山小区。身份证号:429001962031545308。(2006)曾执字第741号
35、闵自成,男,1950年11月2日,住湖北省随 州市天后宫机电公司宿舍。身份证号:42900119501102045X(2007)曾执字第60号
36、詹锐,男,1990年9月19日,住随州市曾都区万和镇万和店村9组。身份证号:42900119909195216.(2009)鄂曾都执字第00257号
37、王世家,男,1968年12月6日,住随州市曾都区新街镇凤凰寨村11组。身份证号:420619196812063372。(2007)曾执字第442号
38、帅华庭,男,1946年8月5日,住随州市曾都区洪山镇许家冲村5组。身份证号:420619194608056918.(2008)曾执字第339号
39、沈西芳,女,1962年8月2日,住曾都区供电公司院内,身份证号:420619196208021627.(2009)曾执字第65号
40、郭阳坤,男,1979年2月15日,住随州市曾都区均川镇朝阳街二组。 身 份 证 号 :420112197902154211.(2008)曾执字第413号
41、刘立新,男,1970年1月22日,住随州市曾区 唐 镇 卧 龙 村 5组 。 身 份 证 号 :420619197001225571。(2007)曾执字第220号
42、刘先军,男,1965年11月28日,住随州市新 街 镇 水 寨 村 二 组 。 身 份 证 号 :429001196511283373.(2008)曾执字第193号
43、随州市曾都区大宏铁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曾都区淮河镇。(2007)曾执字第121号
44、武汉美迪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武汉市汉口唐家墩路顶绣晶城6栋1单元。机构代码:0554276-8。(2008)曾执字第209号
45、随州市太子大酒店,住所地:曾都区清河路二桥东。(2011)鄂曾都执字第00056号
46、随州市车桥厂,住所地:清河路转盘。(2007)曾执字第169号
47、金洪堂,男,1963年11月12日,住随州市北郊北城阳光小区。(2012)鄂曾都执字第00304号
48、王宏加,男,1961年10月16日,住随州市新 街 镇 姜 湾 村 九 组 。 身 份 证 号 :420619196110163416.(2012)鄂曾都执字第00154号
49、湖北祥丰化肥有限公司,住所地:曾都区两水居委会。(2012)曾执字第00016号
50、帅华庭,男,1946年8月5日,住随州市曾都区洪山镇许家冲村5组。身份证号:420619194608056918(2008)曾执字第338号
上列被执行人认为不应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失信信息错误的,可以向本院提出。本院经审核后认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已确认履行完毕的;(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可以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本院经审核后认为失信信息错误的,依法将予以纠正。
请与上列被执行人案件有关的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及线索。
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上列被执行人的财产及线索举报,举报人可拨打本院执行局电话(0722-3262776)进行举报,本院将根据举报内容和执行款、物实际到位情况,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本院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