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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工商向不合格商品“亮剑”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5-5-1 10:19
来自: 随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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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网讯 记者许静、通讯员李端、梅其永报道:广水市工商局在深化“百日”市场执法行动中,对电动车、助力车、自行车、童车、电暖宝、电热水壶、服装、皮鞋、皮包、皮具等10批次商品开展抽检。检验报告显示,部分商品电动车、助力车、自行车、童车、服装、皮鞋等6批次商品为不合格商品,不合格率达60%。
    据了解,广水两家大型超市销售的某品牌电暖宝、电热水壶、植物羊绒四件套(被套)、男式3D提花V领保暖毛衫商品4种商品均为不合格商品。经检验植物羊绒四件套(被套)、男式保暖毛衫实际成份含量与吊牌明显不符;某品牌电暖宝、电热水壶使用温度过高存在安全隐患;电暖宝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是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结构耐热和耐燃等项目,可能导致爆炸、漏电、高温烫伤等较为严重的后果。
    涉及安全行使的电动车、助力车不合格项目分别为:产品标志、轮胎宽度、整车重量、最高车速等;童车不合格项目为:防撞间距、锐利边缘、安全警示项目;服装、皮鞋不合格的主要项目有:标识标志、成份含量、耐磨损率等不符合标准。
    不合格商品涉案金额达6.7万元,工商部门按照执法程序予以立案,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湖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法律规定,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市场主体,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按其违法情节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有力“净化”消费环境。
(责任编辑:随州人_s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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