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含随州高新区)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
根据国务院第488号令、省政府第334号令等政策法规规定,现启动市直(含随州高新区)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2014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年审工作。
请各用人单位于2015年5月30日前,携带相关资料和证件到随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接受年审,逾期不送审或不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的,一律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将依据所掌握情况直接核定单位应缴纳保障金数额,并传递到财政和地税机关依法收缴。
年审报送相关资料可登录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szcl.suiw.cn)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服务窗口下载。
年审地点:随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市民中心三楼)
联系人及电话:李相东、张心雨
0722-32535773242546
特此通知。
随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