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防止“四风”反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和重申纪律要求。党员干部要带头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的新风尚,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动用公车进行扫墓、祭祀、探亲访友等公车私用行为,严禁向下属单位、服务单位借用公车扫墓;严禁使用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祭祀;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祀。清明节期间,除工作需要外,公车一律封存停用。
二、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坚守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宣传、及时教育、及时提醒,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真抓真管。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既要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又要管好班子、干部队伍以及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切实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对清明节期间落实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情况进行明察暗访。要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守、公布电子信箱。要加大查处和通报力度,对顶风违纪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实行“一案双查”,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市纪委举报电话:3590000、15997879110。
中共随州市纪委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