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购房消费者:
近期各有关房地产开发项目延期交房办证矛盾突出,社会各界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切实解决商品房延期办证问题,维护市场秩序和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市城区商品房权属登记工作通告如下:
一、建立告知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房期限交付预售的房屋时,应当向购房者提供并公告“七证两书”,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规划核实证明》、《竣工备案证明》,《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在房屋交付购房者使用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市房产局书面报告其已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若没有提供,则市房产局应将详情如实客观的向社会公布。对具备办理房产证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新闻媒体、随州市房产局网站、小区公告栏发布办证公告,督促购房业主提供办证要件,并协助办理房产证。
二、建立约谈制度。对凡逾期未能办理房产证的,市房产局相关部门约谈开发企业法定代表人,督促其诚信守法经营,责令限期整改,并记入随州市房地产开发信用档案,作为企业资质升级、信用等级评定、日常监管的重要依据。
三、支持赔偿制度。对逾期交房办证的,由开发企业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给予赔偿,具体由开发企业主动与购房者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购房者依照合同选择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相关社会团体应当积极支持诉讼,必要时法律援助机构启动法律援助。
四、实施黑名单制度。根据《随州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黑名单”制度》(随政办发〔2014〕29号),对逾期交房办证情节严重、态度恶劣的开发企业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列入黑名单,同时函告国土、规划、建设、工商、税务、人民银行、银监局及各商业银行,形成共管合力,加大对失信开发企业的惩戒和制约;加大行政执法的力度,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嫌犯罪的,根据《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实施意见》(随法组〔2014〕3号),由相关单位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五、建立房产办证信访登记制度。凡反映房产办证难的问题,可先到辖区居委会、曾都区信访局、曾都区建设局、高新区管委会建设局登记,报市城区商品房权属登记联席会议办公室 (设在市房产局,电话3236110)汇总;或直接到联席会议办公室登记,形成两级政府三级管理模式,畅通诉求渠道。
六、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针对各类办证难的问题,建立市政府分管领导为总召集人、市直相关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分期分批解决办证难问题。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