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潘旭
基层检察机关贯彻好落实好四中全会精神,重点在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全面完成改革任务。目前,基层检察院的改革试点工作已全面铺开,抓好基层院改革是贯彻好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好依法治国措施的关键。对此,我认为应突出三个方面,积极推进基层院改革。
一、强化教育,统一思想,提升检察改革意识
只有从理论深层上把握住改革发展的本质要义,改革发展检察工作才能具有强大的精神牵引力和内在推动力。一是紧密联系时代演变的大背景,进一步强化改革发展的忧患意识。要引导干警进一步认识到,检察工作要进一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就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僵化必然落后,落后必然被汹涌澎湃的时代大潮所淘汰;改革发展不是一个简单的方法问题,而是一个关系到检察事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二是紧密联系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进一步强化改革发展的主动意识。要通过学习四中全会精神,引导干警分析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多年来,检察工作坚持改革创新,取得的前所未有的伟大成就,进一步看到改革对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无可替代的巨大价值和作用,从感性认知和理性思考中,增强改革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紧密联系肩负的使命任务,进一步强化改革发展的责任意识。要引导干警充分认识基层检察院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和重大责任,并联系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进一步明确检察事业的出路在发展,发展的根本在改革,就必须锐意改革、积极开拓、有所作为,激发广大干警顺应改革发展的责任意识。
二、强化措施,突破难点,消除检察改革误区
新一轮改革,基层检察院出现认识上的“三个误区”,我们必须认真研究、正确引导,消除对检察改革的负面影响。一是消除“主任检察官”认识上的误区。检察改革突出了主任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导致有的主任检察官认为自己的权力大了,产生了“见官大一级”的思想。对此,我们要采取措施加强主任检察官的思想教育工作,对主任检察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案责任措施、廉政措施、奖惩措施,使他们始终做到以谦虚谨慎的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努力工作。二是消除“利益分配上”的认识误区。我们要大力开展“讲奋斗、讲奉献、讲担当、讲忠诚”活动。同时,讲清政策,开展讨论,引导大家梳理出正确的结论,解开思想上的疙瘩,卸下心理上的包袱,扫除利益上的障碍,冲破利益的“围栏”,走出思想的“阴霾”,唱好主角配角戏,为检察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三是消除“检察机关地位变化”的认识误区。基层检察机关人财物由省统管之后,有人认为脱离地方的约束,检察机关的地位提升了,不受地方条条框框的限制,这种认识严重影响检察事业科学健康发展。我们应更加谦虚谨慎,严格要求,自觉接受地方党委领导和地方人大监督,自觉向地方党委、人大报告工作和一些重大情况,争取对检察机关的支持。
三、强化落实,务求实效,拓展检察改革成果
如何深入稳妥推进检察改革工作,关键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坚持用正确的思想指导改革工作。必须做到“四个坚持”:坚持严格遵循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原则、方向和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动摇;必须坚持在法律框架内开展,符合宪法和法律原则性规定;二是抓好已出台改革措施的落实。继续深化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内部整合改革,逐步完善司法责任制,努力建立权责统一、权责明晰、管理有序、权力制约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继续确保各项业务改革措施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特别是要深入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要以检察信息化为依托,积极构建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集中管理机制;全面加强案件管理和监督,形成科学分工配合、相互监督制约的内部案件管理机制。三是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要围绕解决执法中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适应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修订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完善执法办案程序规则、质量标准、监督制约办法等相关业务工作制度;着力抓好《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的落实,继续开展执法规范专项培训和考试考核,加强对制度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和改进执法办案考评工作,推行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制度,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