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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特殊人群管理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5-2-10 08:50
来自: 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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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
    近年来,广水市社区矫正工作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为指针,以健全机制为保障,以加强监管为重点,以提高矫正质量为核心,以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目标,认真落实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三大任务,积极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及预防重新违法犯罪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健全维稳机制
    建立严格考评机制。突出两个层面考核,增强责任单位的主动性。一是市综治委对乡镇(办事处)严格考核。市综治委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全市综治责任目标考核,对管理中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的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司法局对司法所严格考核。司法局对管理不规范的司法所在年终考核时实行末位打分。
    推行调查评估机制。前移工作关口,对拟适用非监禁刑的被告人(罪犯)依法慎重开展调查评估,出具评估报告,供法院量刑时参考,对不符合适用条件的坚决持否定意见,严把社区矫正入口,最大限度地降低社区矫正适用风险。
    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司法所在发现或接到群众有关社区矫正人员正在参与群体性事件、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报告后,必须立即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市社矫局,事发地司法所长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疏导,开展稳控处置,坚决杜绝因反应不灵敏等影响或延误突发事件处置的现象发生。
强化监督管理
    规范衔接接收这一重点。司法局与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建立了交付接收工作机制,与检察院监所科实行人员信息共享,每月重点核实监狱、看守所和异地法院判决、裁定的人员情况,对脱漏管的及时督促、追查到位,严防脱漏管现象的发生。
    运用人防技防两种手段。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定人包案”制度,实施“多对一”管理,落实每月报到、上门走访、跟踪监管措施。司法局在重点敏感时段组织开展以乡镇为单位的社区矫正人员集中点验活动。启动司法e通,先后共为213名对象配备了定位手机,对重点人员实行24小时定位跟踪监管,着力打造小组帮控、无线监控和重点稳控的“三控”监管模式,确保社区矫正人员始终处于社区矫正机构的视线之内、管控之中。
    发挥惩罚惩处三项职能。一是禁止对象行使一定范围的权力。如管制对象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二是限制一定的人身自由。将对象的日常活动范围控制在本市行政区划之内,外出、迁居必须经执行机关批准。三是依法惩处。对不服从监管的人员累计警告38人41次,会同相关部门将4名符合收监执行条件的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收监执行。
力促教育转化
    做好“规定动作”。一是加强思想教育。通过组织集体学习,对矫正对象开展法律常识、公民道德和时事政治教育,引导对象了解法律法规,掌握政策形势,促其认罪服法,痛改前非。二是实施行为矫正。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社区服务,培养其劳动观念和社会责任感。三是开展心理矫治。司法局设立心理咨询室,为有心理问题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心理咨询、心理问题诊断和心理危机干预,切实帮他们走出心理困惑,重树生活信心,重振精神状态。
    创新“自选动作”。司法局与襄南监狱建立了联合帮教工作机制,坚持监地互动,定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到襄南监狱接受警示教育,让社区服刑人员亲身体验监禁罪犯失去自由的痛苦和监狱内外服刑的天壤之别,增强了他们自觉接受教育矫正的自觉性。
    注重“真情打动”。实施帮困扶助,力促教育转化。一是争取政策扶持。几年来共协调民政部门为12名社区矫正人员办理低保,为3名社区矫正人员争取到危房改造资金,每年临时救助社区矫正人员30多人次。二是维护合法权益。为未成年对象复学、就学创造条件,使他们不受歧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重新违法犯罪。三是服务就业创业。联合相关部门,对有劳动能力和有就业愿望的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技能培训,积极帮他们解决就业难题,为4名社区矫正人员创业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海阔天空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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