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江涛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大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纠正”。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最高的法律地位、最高的法律权威。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进程中,我们应当更加自觉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实施。
依法治国必须牢固树立宪法意识
习总书记指出:“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力量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只有让宪法深入人心,植根群众,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只有人人形成尊重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和习惯,宪法的权威才能得到牢固的树立和有效维护。树立宪法意识。要引导人们发自内心对宪法信仰和崇敬,把宪法内化为行为准则,积极遵守宪法和法律。要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倡导法治思维,让宪法家喻户晓,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列入法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指标,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考核评价体系,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树立宪法意识。要以领导干部学法为重点,努力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掌握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宪法法律知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的能力。把宪法法律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推广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等,增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树立宪法意识。要从基层基础抓起,把宪法法治教育列入大中小教育大纲,设立法治知识课程,保证学生青年都能得到基本法律知识教育。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开展文化产品创造和推广,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要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特别是新媒体技术在法治教育中的运用,为公众提供更多、更快的学法渠道,提高实效性和针对性,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
依法治国必须坚决维护宪法权威
习总书记指出:“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根据宪法制定的各种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宪法精神、宪法原则、宪法内容的进一步展开和具体化,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循行为准则。宪法的权威和尊严得到保障,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法治化才有坚实基础,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才有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才有蓬勃力量。树立宪法权威重在科学民主立法。宪法和法律是党和全体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引领作用。要恪守立法为民,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确保改革于法有据,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树立宪法权威重在规范党组织的行为。各级党组织在我国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处于领导核心地位,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对整个社会具有直接影响。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培养法治意识,把贯彻实施宪法贯穿于一切活动的始终。忠于宪法法律,严格依法办事,不得违背宪法和法律。树立宪法权威重在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对法律要有敬畏之心,宪法至上,做到心中有法,虑必及法,行必依法,时刻记住法律红线不能碰,法律底线不能越。要通过每年十二月四日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要通过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来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树立宪法权威。
依法治国必须切实保障宪法实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如果人们不遵守宪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执行宪法,再好的宪法也是一纸空文。保障宪法实施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要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自觉遵守宪法法律。保障宪法实施要强化宪法监督。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选举自己的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实现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保证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同宪法不相抵触,全国人大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和决定。对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进行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对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和司法解释进行监督。对省级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进行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和批准的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的遵守和执行。保障宪法实施必须依靠人民群众。我国宪法代表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也保护每个公民正当的个人利益。广大人民群众不仅自己要自觉遵守宪法法律,而且还要监督各级国家机关、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宪法。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键在于能不能坚持依宪治国,关键在于宪法权威的树立,关键在于宪法的监督实施。只有全社会都来学宪法、尊宪法、守宪法、用宪法,筑牢依宪治国的基石,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作者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