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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5-1-24 10:32
来自: 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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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同时依据环发[2006]28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建设单位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筹)现向广大公众就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工程情况简述
    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是以丹江口水库为水源,利用已建的湖北省引丹灌区清泉沟隧洞进水闸为取水口,向鄂北地区供水,受水区范围包括襄阳市的襄州区、枣阳市、随州市的随县、曾都区、广水市和孝感市的大悟县共6个县市区;解决该地区干旱缺水问题的大型水资源配置工程。
    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的开发任务为:以城乡生活、工业供水和唐东地区农业供水为主,通过退还被城市挤占的农业灌溉和生态用水量,改善该地区的农业供水和生态环境用水条件。
    工程总布置采用高线自流引水方案,干渠起点为清泉沟隧洞进水闸,末端为王家冲水库;输水干渠设计流量38.0~1.8m3/s,进口新建取水竖井控制闸后的水位147.7m,干渠终点水位100.0m;多年平均引水量7.70亿m3。干线总长269.34km,总工期45个月;工程总投资177.00亿元,其中静态投资173.49亿元,规划水平年生活工业水价为1.80元/m3(口门),在受水区各用水户可承受范围内。
    二、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受水区增加的引水量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规划》分配给汉江中下游的165亿m3用水中进行调整,鄂北地区从丹江口水库引水不影响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调水量。
    工程以丹江口水库为引水水源,水源区涉及的生态敏感区包括丹江口库区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和丹江 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但引水量是南水北调中线规划已分配水量,引水造成的库区水位变化较小,对生态敏感区的影响较小。
    工程实施后,汉江中下游各断面各典型年流量均有所变化。其中黄家港断面P=90%典型年,流量减少范围在0~8m3/s,最大减少1.58%;多年平均条件下,全年流量均有一定程度的减少,减少范围在1.44~6.20%,平均减少3.14%。
    工程实施对丹江口库区水质基本无影响,引水使得坝下游河段水环境容量有一定程度的减小,但不会改变水质类别。
    推荐方案水源区涉及丹江口库区湿地自然保护区和丹江 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但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受规划影响的敏感区还包括中华山森林公园,引水干渠修建过程中,施工占地或土石方开挖将破坏地表植被。其他不利影响还包括输水线路对景观格局产生不利影响、施工期“三废”排放等。
    针对工程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采取汉江下游水环境保护、受水区污染源治理及达标排放、输水沿线生态影响防护、汉江下游鱼类增殖放流、施工期“三废”和噪声防治、汉江下游湿地生态恢复、施工占地区植被恢复、加强施工期环境监测等措施减轻其不利影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实施后,可从根本上解决鄂北地区的干旱缺水问题,改善鄂北地区水生态环境,促进鄂北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保障鄂北地区城乡供水安全和粮食安全,维持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本工程实施对输水沿线和受水区总体以有利为主,对水源下游区水文情势、水环境、水生生态的不利影响在南水北调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大,但增加幅度较小。在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实施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水生态等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前提下,从生态环境角度分析,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筹)
    联系人:李世维
    联系电话:027-87221154
    邮箱:17104492@qq.com
    评价单位: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7-84881993
    邮箱:271206998@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所在区域居民以及对项目关心的公众。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重点关心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要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根据以上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查询;或发送E-mail至评价单位索取,评价单位将通过E-mail将报告书(简本)发送至索取人。
    查阅报告书简本截止日期为2015年2月6日。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与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进行联系。
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筹)
2015年1月24日

(责任编辑:海阔天空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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