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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调研随州市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5-1-10 09:54
来自: 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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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钟克波、通讯员彭峰报道:1月7日至8日,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青,来我市专题调研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
    2013年11月,高检院在7个省份17个检察院试点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工作,我市两级四个院整体确定为试点单位。市院和3个基层院54名主任检察官于去年6月正式上岗履职。
    郑青充分肯定了我市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她要求下一步要把握当前改革大局,以中央正在推行的司法改革试点为契机,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提出完善改革的意见和建议;遵循司法规律和检察权运行规律,关注不同权力运行规律,解决好主任检察官办案亲历性、责权一体化和主体地位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加强经验的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向全省全国推广,形成 “随州经验”。
    在随期间,郑青还看望了全国人大代表黄俊和部分省人大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洪领先陪同调研并参加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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