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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水利局关于对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境内部分河道实行禁止采砂的公告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4-12-26 09:30
来自: 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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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维护河势稳定,保证堤防安全,加强河道治理和堤防建设,保持河砂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境内部分河道实行禁止采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采区:1.府河河道高新区境内所有堤防均为人工堤防、土质岩坡,按离堤防、自然河岸迎水面坡脚30米区域内禁采;2.府河河道上游自新白云湖闸坝,下游至淅河镇土城村、幸福村河段,此区域河道内全线禁采;3.漂水河道高新区境内为自然河岸和人工堤防,按离河岸、堤防迎水面20米区域内禁采。4.漂水河道上游自淅河镇金屯村河段(新316国道漂水大桥上1000米),下游至漂水入府河口,此区域河道内全线禁采。
    二、禁采期:为确保府河、漂水的防洪、堤防、水生态安全及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的顺利进行,禁采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三、对以上河道禁采区停止受理河道采砂申请和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禁止批准河道采砂活动。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所有开采砂石船只、机械等设备一律在2015年1月10日前撤离禁采区,不得在禁采区、禁采水域和禁采期内违法开采,否则,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水利局将联合公安、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原划定的府河、漂水河的禁采区域、禁采期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六、本公告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2014年12月25日

(责任编辑:海阔天空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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