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722-3318927 投稿邮箱:szrbs@21cn.com
华能随州电厂2×660MW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4-12-25 08:35
来自: 随州日报
字号: 打印 查看: 668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将本项目的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华能随州电厂2×660MW新建工程
    (二)建设项目概况
    1、本项目拟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已列入《湖北省大型火电项目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国家能源局以国能电力﹝2014﹞538号文件同意本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2、本项目推荐厂址位于湖北省随州市淅河镇樊家冲村,配备碾子湾灰场位于厂址东北侧约1.9km处。
    3、本项目静态总投资约527410万元,计划2017年投产。
    (三)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建设单位),联系人:冯先生;电话:027-86628652;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78号,邮编:430077。
    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评价单位),联系人:任女士;电话:025-58630885;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东路10号,邮编:210031。
    (四)、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主要污染因子:大气(SO2、NOX、PM10、PM2.5)、废水、噪声。
    主要污染治理措施:低氮燃烧基础上实施SCR脱硝 (脱硝效率85%),NOX排放浓度≤37.5mg/m3;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加湿式静电除尘器,五电场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71%,加之湿法烟气脱硫工艺50%的洗涤效果,湿式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为70%,综合除尘效率为99.96%;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不设旁路、不加装GGH,设计脱硫效率≥97.5%;两炉合用1座240m高烟囱;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处理后基本在厂内循环使用,只有少量冷却塔排水(除含盐量较高外不含其它污染物质)与雨水一起排至厂外;为防止电厂设备运行的噪声污染,对设备厂商提出设备噪声控制要求,并采购低噪声设备,同时采用隔声降噪措施。
    (五)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本项目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属于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年本)》和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中鼓励类的第四项电力中第二条“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电站建设项目”。
    2、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和城乡规划局同意电厂和灰场选址。
    3、本工程发电标煤耗284g/kWh;单位电量烟尘、SO2、NOX排放量分别为种0.030(校核煤0.033)g/kWh、0.079(校核煤0.090)g/kWh、0.118(校核煤0.134)g/kWh;本期工程采取 “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措施,耗水指标0.56m3/s·GW,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4、厂址不在《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划定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中燃气轮机组限值(即在基准含氧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mg/m3)。本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在标准允许范围之内。
    5、本工程SO2、NOX排放总量指标从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集团内部调剂,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6、本项目符合所在区域水、大气、声和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7、在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七、公示说明
    1、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十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2、若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可与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联系,我们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2014年12月26日

(责任编辑:海阔天空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请稍等,努力加载中...
随州日报-新媒体矩阵
随州发布-微信公众号
随州日报-微信公众号
随州论坛-微信公众号
随州日报-微博
随州日报-人民号
随州论坛-客户端APP
随州日报-视频号
随州日报-抖音号
随州日报-企鹅号
随州论坛-网易号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随州地区唯一新闻网站| 主管:中共随州市委宣传部|
主办:随州日报社| 关于我们
随州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2120180011
鄂ICP备11004182号-2|
鄂公网安备 42130202003119号|
鄂网备421201|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鄂备2018021号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违法和不良信息
举报电话:0722-3318927
邮箱635782607@qq.com
广告服务电话:13908660920光明左使(刘先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