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蔡容、解明报道:“真是感谢你们,不是你们帮忙调解我哪能拿到这笔钱!”11月26日,张宗江连声对何店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说道。
今年10月,何店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接到曾都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案件转办函,何店镇天星村一村民在某公司上班期间生病,在治疗期内未与公司达成请假或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事后要求公司报销医药费及生活补助并安排其重新就业,与公司发生纠纷。
何店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接到转办函后仔细研究了案件情况,向当事双方做出了专业而详尽的阐释,最终公司同意支付张宗江各项补助共计5120元,圆满解决了这一起纠纷,双方均表示满意调解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