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屈真江、金红梅报道:近日,笔者从曾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了解到,为提升基层劳动人事调解组织的工作效能和社会公信力,充分发挥调解在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曾都区对辖区内的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名称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各镇(办事处、管委会)、各社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统一更名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
据统计,今年曾都区各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贯彻 “重在基层、重在调解”的处理原则,将多数劳动人事争议化解在基层,调解在萌芽状态,目前已调解各类劳动人事争议81件,调解成功率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