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余雷东、吴本登、吴财荣报道:为破解“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的难题,广水市杨寨镇在村级“两委”换届中试行以“事”定人、以“榜”选人的选举机制,确保此次换届选举选出一批思想品德好、工作作风硬、肯干事、能干事、干实事的村“两委”干部。
群众看“事”选“村官”。该镇试行以“事”定人、以“榜”选人的选举机制,按照问卷调查、梳理问卷、张榜公布、揭榜竞选、承诺立状等五个步骤进行选举。候选人当选后,要向全体村民公开作出四个方面的承诺立状:一是对发展致富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壮大集体经济等方面作出创业承诺;二是对改善基础设施、提高福利待遇、增强村民幸福感等方面作出民生承诺;三是对政务、村务和财务要公开透明,保障村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等方面作出廉政承诺;四是向村民立下军令状,如果实现不了任期目标、完成不了工作任务、不能廉洁自律则要作出辞职承诺。承诺立状上墙公示,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杨寨镇党委书记李福翔介绍,实行以“事”定人、以“榜”选人的办法,核心是“三变”:变以往的“为选人而选人”为“为办事而选人”;变原来的“谁给好处就选谁”为“谁能为大家办实事、办好事才选谁”,使选民选举更理性、参选人员更慎重;变原来的盲目承诺为谨慎承诺,更有利于村镇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