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殷凌云报道:近日,随州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某金融公司签订了《经销商库存融资合作协议》及《最高额抵押协议》,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贷款车辆设定为抵押物,向曾都开发区工商所申请办理动产浮动抵押登记,成功为该销售公司融资1500万元。这是曾都开发区工商所办理的首笔浮动抵押登记。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用现有的、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进行抵押。用现有的上述产品作抵押是通常所说的动产抵押,而用将有的设备、原料、成品或半成品等进行抵押,就是浮动抵押。为扶持企业发展,曾都开发区工商所在了解到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融资难的情况后,引导企业以浮动抵押拓展融资能力,将企业以现有和将有使用抵押权人贷款购买的未上牌的品牌汽车作为抵押物,从广汽某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获得贷款融资1500万元。既为企业解决了资金瓶颈,又不影响企业对抵押财产的正常经营,还可为融资银行有效避免普通抵押物在抵押过程中的贬值问题,对企业、对银行而言均是一举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