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722-3318927 投稿邮箱:szrbs@21cn.com
挖断道路强索“过路钱” 管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刑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4-7-30 15:25
来自: 随州网
字号: 打印 查看: 3375
        记者甄言、通讯员晏贵先、刘馥烁报道:要想此路过,留下“买路钱”。管某将路挖断,阻碍某石材厂车辆通行,强行向某石材厂索要钱物。近日,随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
         2009年10月,某石材厂因征地修路,所修公路征地范围中有管某所承包的部分林地。村委会与管某签订协议,约定修路占用土地一律不赔。2010年4月当石材厂修路至管某所承包的林地时,管某以“修路未给予相应赔偿为由”阻拦施工,索要赔偿,石材厂为此陆续支付其3万元。2011年6月,管某又携带锄头、铁锹等工具在石材厂通往矿区的必经之路挖坑,阻止石材厂的车辆通行,并在挖路处搭建三角型帆布篷,导致石材厂所有运营车辆停运,造成石材厂6万余元的经济损失。案发后,随县人民检察院以管某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向随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随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管某无视社会公共秩序,逞强斗狠,无事生非,为达到个人目的而采取挖路阻断交通方式,向企业和政府施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造成石材厂停产停业,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但管某在归案后能坦白认罪,具备依法可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遂判决管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

(责任编辑:海阔天空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请稍等,努力加载中...
请稍等,努力加载中...
随州日报-新媒体矩阵
随州发布-微信公众号
随州日报-微信公众号
随州论坛-微信公众号
随州日报-微博
随州日报-人民号
随州论坛-客户端APP
随州日报-视频号
随州日报-抖音号
随州日报-企鹅号
随州论坛-网易号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随州地区唯一新闻网站| 主管:中共随州市委宣传部|
主办:随州日报社| 关于我们
随州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2120180011
鄂ICP备11004182号-2|
鄂公网安备 42130202003119号|
鄂网备421201|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鄂备2018021号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违法和不良信息
举报电话:0722-3318927
邮箱635782607@qq.com
广告服务电话:13908660920光明左使(刘先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