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余金波报道:为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切实防止徇私舞弊、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确保司法公正,根据省高院统一部署安排,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自今年5月至7月在全市法院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查工作。
据悉,此次专项活动重点检查近三年我市法院办理的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犯罪等罪犯以及人民群众有反映、有举报的其他服刑罪犯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检查,从中发现有无违反法定程序和条件的问题,有无考核材料或者病情诊断证明虚假的问题,以及是否存在徇私舞弊、权钱交易、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的问题。
为了规范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防止造假换取减刑、假释,堵塞滋生司法腐败的“漏洞”,最高法院发布的《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已于6月1日正式实施,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在立案后5日内将执行机关报请减刑、假释的建议书等材料依法向社会公示,减刑、假释的法律文书一律通过互联网依法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