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邓明、余金波报道:5月2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5·8”特大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案。
“5·8”特大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案为我省历史上最大一起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案,被追回的三级文物的价值已超过1亿元,而一、二级文物的价值根本无法用金钱衡量,涉案文物数量之多、价值之高让国家文物局专家组为之惊叹。
该案于2014年1月27日一审宣判,21名被告人因犯盗掘古墓葬罪和倒卖文物罪获刑,主犯王某、刘某等人犯盗掘古墓葬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至12年不等,13名被告人认罪伏法不上诉,王某、刘某等8名被告向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在庭审中,盗掘古墓葬案的王某等4人提出自己在盗掘古墓葬的案件中没有主动邀约他人,没有参与挖掘,被确认为主犯不当。原判认定的一起盗掘古墓葬犯罪证据不足,此次作案只有踩点行为,没有着手实施挖掘行为。文物贩子张某、马某上诉称原审鉴定书作出的文物鉴定等级过高,对其量刑过重,请求从轻处罚。文物贩子刘某上诉称自己不构成盗掘古墓葬罪,被同案人冤枉陷害,自己将流失的文物出资赎回主动上交公安机关,请求适用缓刑。文物贩子张某的妻子贺某上诉称其不知道张某在从事倒卖文物活动,开保时捷卡宴车只是一起游玩,并不是在运送文物,请求改判无罪。控辩双方围绕本案的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