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张萍报道:酒后开车回家,越过道路中间线行驶,撞上对向行驶的手扶拖拉机,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近日,经随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随县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梅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13年10月2日晚,梅某在其胞弟家中赶情吃晚饭并大量饮酒。饭后,梅某随即驾驶其无牌照三轮摩托车载其亲戚们一起回家。当行驶至随县唐县镇黄庙村一组路段时,梅某越过道路中间线进入左边车道,与对向行驶的由刘某驾驶的手扶拖拉机相撞,刘某下车后发现梅某满身酒气,随即报警。民警赶赴现场后将梅某抓获,并将其送至医院抽血做酒精检测。经检测,梅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竟高达246.2mg/100ml,超出醉酒驾驶标准值的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