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代玉平、王大群报道:徐某到亲戚家做客,在美酒的诱惑加上主人的劝说下,他贪饮了一杯酒。饭后他侥幸驾车被随县交警查获,最终换来7日的行政拘留。他后悔莫急。
2月25日中午,随县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厉(厉山)均(均川)公路上执勤。14时50分,一辆牌号为鄂SED952的灰色小轿车进入民警的视野,民警早早打手势示意其停车。民警从驾驶人僵硬的操作动作判断出其中必有隐情。随着驾驶人降下车门玻璃,民警发现其脸色发红,空气中弥漫着酒香味。随后民警用酒精测试仪对嫌疑人进行检测,其结果为25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民警要求其出示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他没法提供。民警通过公安内网查询,涉案人徐某网上没有其取得驾驶证的相关信息,后在民警所做的笔录中,他也供认没有取得相关的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徐某涉嫌饮酒驾驶、无驾驶机动车,经报随县公安局裁决,给予徐某行政拘留7天、罚款4000元之处罚。日前,违法行为人徐某已送随州市第一看守所执行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