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何晓萍报道: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意见和精神,市编办积极做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的各项调研、协调工作,近日,对我市市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职责调整和所辖区(曾都区)的食药监管体制进行了明确。
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的食品生产环节监督管理职责,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强制检验职责,医疗器械强制性认证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承担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市商务局承担的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划入的食品药品执法力量整合;整合市卫计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形成统一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下放所辖区(曾都区)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责。
目前,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职责调整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三定”规定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等工作已全部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