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民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现就清明节文明祭扫平安清明活动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倡导党员干部带头树新风、破陋习,以实现文明祭扫和平安清明的目标。
二、严禁在墓前焚烧香纸、燃放鞭炮。燃放鞭炮应在指定地点进行,爱护花草树木,保护墓区庄严肃穆。
三、不得随意搬动墓区石料、横穿踩踏墓穴。儿童参加祭扫应在监护人的引导下进行,防止人为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自觉服从公墓管理处的管理规定,听从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共同打造文明祭扫的和谐环境。
五、提倡鲜花、低碳、文明、平安的祭扫方式。营造良好氛围,凝聚推动文明祭扫的正能量。
六、白云山公墓全体工作人员将恪尽职守,全面提升祭扫服务水平,努力把白云山公墓建设成逝者的仙天乐园。
白云山公墓管理处
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