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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关于申请2014年度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的公告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4-3-19 08:38
来自: 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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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解决我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现就市本级(含曾都区、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2014年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户口1年以上,并在本市城镇生活。
    2、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在594元以下(含低保家庭)。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4平方米以下。
    4、申请人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二、申报时间: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自本公告之日起到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提出申请,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20日。
    特此公告。
    2014年3月18日
(责任编辑:夜月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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