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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纸引发森林火灾 法律不容依法追究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4-3-14 09:18
来自: 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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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王卫报道:1月20日随县森林公安局淮源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殷店镇东岳村二郎庙山场发生森林火灾,该所迅速组织警力前往调查。
    经查:当日13时许,东岳庙村三组的彭某因大哥得肝癌住院,想在父亲坟上点纸保佑大哥早日康复,便提着火纸、冥纸和其妹、女儿、女婿三人到东岳村二郎庙山上给父亲上坟。由于当日草干风大,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致使受害森林面积378亩,其中有林地面积121.5亩。案发后彭某主动到森林公安机关投案自首。2月27日森林公安根据彭某认罪态度采取了取保候审,下一步将提请讼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清明节将到,森林公安提醒广大林区群众,要严禁野外一切用火,特别是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及祭祖烧纸点烛等,要注意用火安全,谨防森林火灾发生。
(责任编辑:夜月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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