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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日报社公开承诺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4-3-11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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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闻工作者要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新闻职业道德,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以建设者的主人翁姿态服务和引领社会,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为此,我们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不断改进和创新正面宣传的形式和表达,进一步提高正面宣传的质量和水平,确保新闻宣传的数量、质量和效果都是正大于负。
    二、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把真实作为新闻的生命,坚持深入现场调查采访,认真核实新闻信息来源,确保新闻报道真实、准确、全面、客观。杜绝依据道听途说写新闻,杜绝转载未经核实的网络等媒体信息,杜绝虚构、编造新闻。不信谣、不传谣,及时调查、报道事件真相,以正视听,遏止谣言传播。
    三、坚持“三贴近”,践行“走转改”。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身体力行“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把人民群众作为报道主体和服务对象,使新闻报道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着眼于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坚持准确监督、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建设性监督。
    四、坚持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于律己,不参与违规活动,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五、严格执行宣传与经营分开的规定。不以新闻报道的形式做广告性质的宣传,编辑记者不从事创收等经营性活动。坚守新闻职业道德。杜绝有偿新闻和有偿不闻,不利用职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新闻报道发泄私愤,不以任何名义索取、接受采访对象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
    六、严守法纪。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党的新闻工作纪律,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报道对象的合法权益,尊重报道对象的正当要求,不揭个人隐私,不诽谤他人。维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注意保护其身心健康。维护司法尊严,依法做好案件报道,在法庭判决前不做定性、定罪的报道和评论。
    广大受众如发现本媒体工作人员存在违背承诺的情况,请向本媒体举报。
     举报电话:3318596


                                                                         随州日报社
                                         2014年3月6日
(责任编辑:挺远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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