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党委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决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与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上级公安机关的决策部署在市公安局全面及时有效贯彻。
二、坚决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脱离实际,不急于求成,不搞损害群众利益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扎实做好公安基层基础工作。
三、坚决践行群众路线,坚持问题导向、民意导向,落实班子成员督导和联系制度,促进各项工作措施在基层得到落实,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
四、坚决落实服务企业和群众的各项举措,在办牌、办证等服务群众工作中,不推诿、不拖拉、不刁难、不作假。
五、坚决遵守市公安局《从严治长十二条规定》和《从严治警五条规定》。
六、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简化公务接待;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做到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七、坚决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严格遵守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行使选人用人权,自觉抵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八、坚决改进调查研究和文风会风,坚持领导“每周下基层”,开展“五问五解”工作;精简会议和文件,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简办事。
九、坚决执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不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和会员卡,不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不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与陪同。
以上承诺,请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市公安局反对 “四风”举报电话:0722-3592021
举报网址:
http://sz.hbga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