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孙语晗报道:近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十大精品案件”评选活动,经各地初评、省检察院书面以及现场评审,随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部办理的某村贪污窝案入选为优秀案件并获表彰。
2010年6月2日,随县人民检察院接到实名举报,来信反映随县某村干部刘某涉嫌贪污侵占各项高速公路补偿款。办案人员随即兵分两路,迅速展开调查。经多方走访调查、缜密分析研判以及对刘某的心理攻坚与巧妙周旋,刘某终于对此供认不讳。
2005年8月至2010年3月,被举报人刘某在随岳高速公路建设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何某等人,通过虚列支出、篡改账目等手段,骗取高速公路专项资金共计18万余元并予以侵吞。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某等人涉嫌贪污一案作出判决,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何某等人有期徒刑一到两年不等,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000元到50000元不等,全部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