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722-3318927 投稿邮箱:szrbs@21cn.com
把礼金看成正常往来 随县原教育局局长周某受贿获刑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4-2-19 08:39
来自: 随州日报
字号: 打印 查看: 2475
     通讯员汪银方报道:日前,经随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随县原教育局局长周某,被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十万元。
    2007年3月至2013年1月,被告人周某在担任原随州市曾都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和随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在教育系统干部调整前后,在随县教育局办公楼建设过程中,在对乡镇学校拨付基础设施建设款项之后,在帮助他人筹建职业技术教育机构过程中,在其父亲去世周年祭奠之时,非法收受其辖区内教育系统部分干部及其他个人以“请求给予关照”、“事后表示感谢”、“春节提前拜年”“祭奠礼金”等为名而送的现金49.4万元和面额4万元购物卡。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身为教育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对于庭审中被告人周某及其律师辩称“拜年、祭奠送礼属正常礼金往来,是为了加强感情联络”。因该案中送礼人的身份、礼金数额等与当地正常风俗明显不符,且被告人周某并未在当年对送礼人进行相应地“拜年送礼”,因此,法院对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鉴于被告人周某仅因形迹可疑被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即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以“自首论”,且案发后,其亲属代为退缴违法违纪赃款,综合考虑上述量刑情节,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减轻处罚,故判决如上。
(责任编辑:夜月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请稍等,努力加载中...
随州日报-新媒体矩阵
随州发布-微信公众号
随州日报-微信公众号
随州论坛-微信公众号
随州日报-微博
随州日报-人民号
随州论坛-客户端APP
随州日报-视频号
随州日报-抖音号
随州日报-企鹅号
随州论坛-网易号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随州地区唯一新闻网站| 主管:中共随州市委宣传部|
主办:随州日报社| 关于我们
随州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2120180011
鄂ICP备11004182号-2|
鄂公网安备 42130202003119号|
鄂网备421201|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鄂备2018021号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违法和不良信息
举报电话:0722-3318927
邮箱635782607@qq.com
广告服务电话:13908660920光明左使(刘先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