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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日方应就2010年撞船事件作出道歉、赔偿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4-2-13 08:30
来自: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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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2月12日电(记者张鹏雄、张艺)针对日本拟就2010年中日撞船事件向中国船长提起损失赔偿诉讼,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12日表示,日方对中国渔民渔船的扣押、调查以及任何形式的司法举措都是非法和无效的,中方要求日方就这一事件向中方作出道歉和赔偿。

  华春莹说,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的固有领土。2010年在钓鱼岛海域发生的“撞船事件”是日方严重侵犯中国领土主权、损害中国渔民正当权益的严重事件。

  “对此中国外交部已发表声明,表明严正立场,强调日方对中国渔民渔船的扣押、调查以及任何形式的司法举措都是非法和无效的,要求日方就这一事件向中方作出道歉和赔偿。”华春莹说。

  “我们敦促日方停止挑衅,以实际行动承认和纠正错误。”她说。

  2010年9月7日,两艘日本巡逻船在钓鱼岛黄尾屿西北约12公里海域同一艘中国拖网渔船相撞。随后,日方对中方渔船实施拦截,并非法扣留中国船长。近日,日本国土交通相太田昭宏声称,将对中国船长提起损失赔偿诉讼并公开当时的影像。

(责任编辑:沐雨听风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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