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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4-1-11 10:07
来自: 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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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4年1月10日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洪领先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随州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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