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物价局(发改局),市经济开发区经济管理局:
2014年元旦、春节临近,两节期间既是消费旺季、出行高峰,也是价格矛盾和纠纷的多发期与敏感期。为做好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促进价格平稳运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加强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鄂价电〔2013〕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强化民生价格监测监管,重点加强对农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各类价费监管和调研。要加强对粮油、液化气、肉蛋菜奶果等生活必需品特别是基本蔬菜品种,以及当地居民日常消费特色食品的市场价格动态监测、跟踪分析,进一步加大对蔬菜、牛羊肉、牛奶等市场价格检查和巡查力度,落实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降低流通成本,保持两节期间农产品价格基本稳定。同时要以车站为重点区域,以铁路、公路、城乡公交、出租车等货运和客运服务价格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以及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等
二、加强服务行业价格检查,规范餐饮、宾馆、零售、旅游等企业价费行为,打造优良消费价格环境。针对节日期间餐饮消费、宾馆住宿大幅增长的情况,加强对饭店、宾馆餐饮价格的监控,督促餐饮业者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严肃查处以低价招徕顾客以高价结算、价外加价等违法行为。要重点检查当地规模较大、影响较广的连锁超市、百货商店、购物中心等商贸零售企业,加强价格法律法规政策提醒,发布商业促销价格违法警示,严肃查处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误导性价格标示等违法行为,规范降价、打折、返券、赠送等促销行为。加强与旅游相关的住宿、餐饮、购物、停车、景点门票等价格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旅游经营者“零负团费”、价格欺诈、变相涨价、价格串通等违法行为,构建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
三、整治新兴领域价格秩序,引导和规范其价格行为。针对近年来电子商务、物流、家政等新兴服务业迅速发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日益紧密的趋势,密切关注当地网络购物、快递、洗车、保洁等服务价格变化,创新监管方式,实施分类监管。对节假日期间的快递、洗车、保洁等,要重点关注物流公司和家政公司的价格承诺,依法查处价外加价、排除会员价以及采取减少服务内容、缩短服务时间等手段变相涨价的违法行为。
四、积极开展价格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价格舆论环境。要加强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大力宣传各级政府在保障两节市场供应、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政策措施、取得的成效,以及两节期间重要商品市场供应有保障、价格总体稳定等信息,及时澄清虚假报道和不实信息,稳定社会预期。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向重要商品生产企业、行业协会,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经营者自律诚信经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自觉保持价格稳定。
五、畅通群众价格权益诉求渠道,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价格权益。两节期间,要安排专人值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确保24小时畅通,热情倾听、耐心解答群众价格咨询,认真受理群众价格举报。对政策明确、价格违法事实清楚的,应迅速处理,及时化解价格矛盾,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举报事项复杂、政策界限不明确或按工作程序调查处理需要一定时间的,应加强沟通,说明情况,取得举报人的理解。
两节期间,各地要结合目前价格监管工作实际,把抓好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放在首位,制定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方案,建立主要负责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单位协同抓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市场调研,了解生活必需品等民生价格行情和动态,有针对性地拟定市场价格调控、监管工作方案和措施,确保“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稳定。
请各地于2014年2月5日前,将两节期间价格监管工作部署和开展情况,及查处的典型案例材料报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发送到电子邮箱:
484223@163.com。
随州市物价局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