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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医保亲民惠民便民利民——广水医保局多措并举做好医保工作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3-12-27 09:52
来自: 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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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水医保局近年来多种措施并举,努力实现“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制度运行基本平稳,基金收支基本平衡,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得到保障,医疗服务竞争机制基本形成”的医保目标,体现医疗保险工作亲民、惠民、便民、利民的特点,使广水医疗保险事业再上新台阶。
    强化政策宣传:亲民
    该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了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工作:一是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二是利用节假日、外出务工人员大量返乡之际,组织干部职工上街进行政策宣传;三是积极与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取得联系,协助搞好医疗保险政策宣传。2013年,该局共印发宣传单2万份、制作宣传栏4处、张贴宣传海报120张,既宣传了医疗保险政策,又极大地促进了医疗保险的扩面和基金征收工作。
    截至目前,该局共清理职工医保历年拖欠的基金400多万元,有3500多名居民办理了新参保手续,还有八所中小学校的万余名学生参加了居民医疗保险。
落实政策待遇:惠民
    依照有关规定,广水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2014年将不用再缴纳每人每年30元大病救助基金,广水市医保局将从历年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余中按每人每年25元的标准在保险公司为所有2014年新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或缴费续保的居民购买大病保险。其报销办法为:“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患者符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累计计算、分段报销、按次结算。2013年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暂定为8000元,年度内符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累计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在8000元以上至3万元(含3万元)的部分报销50%;3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报销60%;5万元以上的部分报销70%。一个保险年度内一个参保患者只扣除一次大病保险起付线。”
    2014年广水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中的60岁以上困难家庭老人只需缴纳65元医疗保险基金;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则可以不用缴医疗保险基金,就能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照2013年居民参保人数测算,此举将为广水市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节约资金120多万元。
升级信息系统:便民
    广水市每年转异地就诊的患者在2300人次以上,其中大部分都是在武汉各大医院就医。为了方便异地住院参保人员办理转诊手续和费用结算,广水市医保局多次与四川银海软件公司、武汉市各定点医院协调,对现有的软件系统进行升级,将前台结算范围扩大到全省。12月10日下午,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成功地为一名在武汉同济医院住院的广水参保人员办理了在院费用结算手续。该平台将在2014年元月正式上线运行,届时,需转异地诊治的参保患者,只需带审批表到异地就诊医院办理登录异地结算平台手续,就诊医院就可现场为患者报销医疗费用,免去费用报销时的来回奔波劳累之苦。
    目前武汉市已开通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医院有:同济医院、协和医院、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陆军总医院、省中医院、中南医院、亚洲心脏病医院等八家医院,其它大型医院的异地结算平台正在协调中。
    强化基金管理:利民
    该局还强化管理,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科学、安全、平稳运行,管好参保人员的救命钱。
    一是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办法,全面建立基金风险预警报告制度,加强预算管理,根据基金收支预算,合理确定医保基金年度总额控制目标。二是推进总额预付制度,积极推进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该局按照“总额预付、费用包干、指标控制、复合结算”的原则,积极推进对定点医院的协议管理。今年共对十家医院重新签订了以支付制度改革总额预付为内容的管理协议。三是强化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监管,对两定机构从重准入转向重监管。探索建立医疗保险对两定机构的激励和惩戒并重的监管机制,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
    该局还抽调精锐力量成立住院稽查科,重点加大了两个方面的稽查力度:一是加强对住院中家庭病床、挂床、冒名顶替等违规行为的巡查密度;二是加大了前台结算费用中不合理用药、重复收取手术费用、变相提高报销比例等行为的稽查力度。仅1至5月,就稽查广水市内各定点医院出院病人1885人次,涉及住院统筹费用783.3万元,按协议支付统筹基金576万元,共拒付96.3万元。对于既没按协议进行管理,又不进行认真整改的阳光康复医院进行了暂停医疗保险服务业务的处罚。此举对各定点医院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等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天时地利人和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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