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网讯 通讯员付雯、苏喜武报道:12月23日上午,一起工伤赔偿案件的当事人张某来到随县人社局,给调解仲裁科送去了一面锦旗,称赞工作人员“心系百姓、敬业为民”。据了解,张某系河北武安市人,经人介绍到随县某公司从事电工、机械维修工作,在维修蓄水罐过程中摔伤,因工伤赔偿与该公司发生争议。该公司认为张某只是临时雇佣,不是公司的合同工,不存在劳动关系。张某于是申请确定劳动关系。经过调查取证,仲裁委员会认为张某与该公司符合主体资格、报酬劳动、业务组成三个条件,存在劳动关系,促使双方达成调解。
今年以来,申请确定劳动关系的人事案件不断增多,但调解仲裁科实行“一站式”服务,注重调处结合,及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结案率达到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