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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提高科技奖励额度最高可达10万元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3-10-22 08:38
来自: 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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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张琴、通讯员周忠林报道:近日,我市通过了重新修订的 《随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的《细则》大幅提高了奖金额,增加了评审标准,规范了评审方式。
    调整后,我市科技突出贡献奖和一、二、三等奖的奖金分别由2万元、1万元、0.5万元、0.3万元提高至10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同时,新《细则》实施从技术水平、专利类型、经济社会效益、对行业技术进步的作用等方面制定了较为详细的评审标准,使实施细则更加规范,专家在评审中更容易把握标准,有利于保证科技奖评审的公正、公平、公开。
    历年科技奖的评审,因局限于经费不足、技术条件,通常采取请市内专家,以会议方式进行评审。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与科技奖评审专家不能达到完全回避,以致评审专家评审本单位项目的情况时有发生,科技成果难以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也严重损害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新《细则》对评审专家的抽选范围进行了调整,评审专家由只从市科技专家库中抽选调整为从省、市科技专家库中抽选。评审方式调整为采用会议、书面、网评等多种方式以定性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法评审,有利于增强我市科技奖励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责任编辑:挺远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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