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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连查两起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案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3-10-12 09:23
来自: 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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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网讯 通讯员张平、姚岳报道:近日,有长期从事野生动物保护的公益人士通过微博向广水市公安机关举报称,在广水市应山办事处有两商户非法从事野生动物收购和销售活动。
    广水市公安局迅速展开调查,发现当地两商户分别自2009年、2010年开始暗自从事野生动物购销经营活动,他们从深山农户手中收购野兔、野鸡、野羊、蛇、斑鸠、黄鼠狼、猪獾等,加价销往城区和外地的餐馆。在他们家中冰柜里,执法人员发现了上述野生动物及剥下待售的毛皮。
    由于达不到刑事案件追诉标准,广水市公安局将此案移交给了广水市工商局,该局经济检查大队立案后进一步查明,当事人在未办理《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从事野生动物购销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责任编辑:忆苦思甜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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