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领导干部,要学会在群众工作中如何投入自己的感情,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真实的感情。
以情相待,方能“聚拢人心”。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我的祖国和人民”。这体现出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在做群众工作中,只有我们对人民群众以情相待,才会有“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的忧民意识,才会有“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的亲民意识,才会有“若济巨川,用汝作舟楫;若岁大旱,用汝作霖雨”的为民意识,做到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行动上深入群众。同时,人民群众也才会愿意和我们一起同心协力,共同面对和解决现实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以情传情,方能“党群连心”。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我们的感情倾向和感情基础,也正因为这种感情纽带,才使我们党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和平建设时期,还是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都能够赢得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从而战胜各种困难,不断夺取胜利。孔繁森说过:“一个共产党员爱的最高境界是爱人民”。“真心对真心,四两换半斤”。在做群众工作中,我们要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站在群众利益的基点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当群众的知心人、有心人、暖心人、贴心人,让群众真正感受到你是他的亲人,你是真心为他着想。群众在感受到干部真心的同时,也会把我们的工作记挂在心上,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从而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得以进一步深化。反之,如果不诚心实意的给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群众就不会信任我们,就会对我们失去信心,各项工作将很难开展。
以情化怨,方能“赢得民心”。带着情感处理群众问题,才可以最大限度消除不稳定因素,赢得民心。人们常说,群众是最朴实、最可爱的,也是最讲道理的。一张笑脸相迎、一句话语问候、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暖心,虽不是大作为,但细致入微,暖人心肠,能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为矛盾、问题的解决营造一个良好的感情氛围。反之,如果仍然以管理者自居,习惯于指挥、命令式的工作方法;习惯于想当然、拍脑袋,压制群众意见,不与群众商量,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习惯于以“敌对思维”处理民怨,就会使干群关系严重扭曲,“公仆”与“主人”关系严重错位,最终不仅使问题得不到解决,还会失去民心。
要树立做群众工作的“感情取向”
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不是一般的方法问题,而是根本态度和根本宗旨问题”。带着感情做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性质、根本宗旨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同时,对群众充满感情,也是政治责任、价值取向。我们要树立做群众工作的感情取向,在群众“最盼”上赢民心,在群众“最怨”上改作风,在群众“最急”上见真情。
以“为了群众”的情感,回应群众期待。一切为了群众,是我们党的全部工作的出发点。作风的根子在感情,感情通过作风表现出来。各级领导干部要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方便群众作为作风建设的立足点和落脚点。在作风建设中,要以“权大不忘责任重,位尊不移公仆心”的理念,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群众需要的人。要以利剑高悬、警钟长鸣的忧患意识,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这些群众大为反感、深为痛恨、最为唾弃的不良风气,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做群众信赖的人。要以“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的干事热情,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在群众工作中自觉做到务实不空谈、扎实不飘浮、落实不推责,树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良好形象,做群众拥护的人。
以“服务群众”的情商,解决群众诉求。习近平说,“做实际工作情商很重要,更多需要的是做群众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就是适应社会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仅有热情和干劲远远不够,还须有新方法、新招数。各级党员干部在群众工作中,要通过研究和把握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扛上责任,带着感情,着力培养和不断提高自己的 “情商”,激发自己的 “情商”,让情商与智商有机地结合、碰撞,迸发出强大的服务群众的能量。要大力推广渗透式、教育引导式、沟通协商式、群众自治式、社会救助式、典型示范式等以人文关怀为主要内容的、人性化的群众工作新方式,让群众办事更方便、更舒心。要善调处群众纠纷、勤关心群众冷暖、会运用群众语言、能了解群众心理、多满足群众需求、少干扰群众生活、不伤害群众感情,当好群众的宣传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民计民生的书记员、新农村建设的指导员、群众致富的技术员、发展经济的组织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联络员、服务群众的勤务员。要综合运用真情感召法、兼听意见法、艺术感染法、迂回战术法等群众工作方法,坚持群众工作可疏不可堵、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原则,将群众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里。
以“造福群众”的情怀,维护群众利益。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进步的推动者,也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工作之要。毛泽东说过:“一切空话都是无用的,必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陈云说:“不解决实际问题谈为人民服务,是空话一句”。因此,增进群众感情,密切干群关系,关键是要及时、认真的解决群众的利益问题,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造福百姓。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要以“与百姓有缘,方来此地;期寸心无愧,不负斯民”这种“百姓无忧、自己无愧”的境界,以“人民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切实做到“分民忧”、“解民怨”、“谋民生”、“重民利”;要始终把为民造福当作第一责任,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优势,多谋国家发展、群众富裕的方略,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多干得民心、顺民意的实事;要紧紧围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不断增进与群众的感情,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形成干群关系紧密团结、生动活泼的新局面,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