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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察局:严禁两节期间公款送月饼送礼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3-9-6 08:39
来自: 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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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市监察局下发通知要求
严禁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月饼送礼
    近日,市纪委、市监察局印发了 《关于禁止在中秋国庆期间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行为的通知》,旨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有关精神,着力整治“四风”(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中秋、国庆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有关工作,确保度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到“六个不准”:不准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不准用公款吃请;不准用公款组织旅游;不准公车私用;不准违规发放津补贴,特别是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不准奢侈浪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巡视抽查、专项督查、集中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深入开展对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和执行“六个不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宣传好典型,查处曝光反面典型。要坚决纠正落实规定方面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等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各项规定得到严格落实。
    市纪委监察局的举报电话为0722-3593131,12388,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监督。
(责任编辑:挺远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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