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722-3318927 投稿邮箱:szrbs@21cn.com
义务兵优待金标准调高了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3-8-5 09:28
来自: 随州日报
字号: 打印 查看: 1924
    据权威部门透露,省政府、省军区决定从今年起,将调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全省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由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5%提高到50%,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由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70%提高到100%。据悉,2013年及以后入伍的义务兵的家庭将享受此项政策标准。
    而我市今年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00余元,农村居民人均可用现金收入4300余元。按此推算,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平均约为10000元/人/年,两年共20000元左右;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平均约为8000多元/人/年,两年共17000元左右。但因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地实际发放金额也会有所不同。
(责任编辑:chu小文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随州日报-新媒体矩阵
随州发布-微信公众号
随州日报-微信公众号
随州论坛-微信公众号
随州日报-微博
随州日报-人民号
随州论坛-客户端APP
随州日报-视频号
随州日报-抖音号
随州日报-企鹅号
随州论坛-网易号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随州地区唯一新闻网站| 主管:中共随州市委宣传部|
主办:随州日报社| 关于我们
随州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2120180011
鄂ICP备11004182号-2|
鄂公网安备 42130202003119号|
鄂网备421201|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鄂备2018021号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违法和不良信息
举报电话:0722-3318927
邮箱635782607@qq.com
广告服务电话:13908660920光明左使(刘先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