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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3-7-29 09:02
来自: 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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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政府正式下发了 《关于明确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首批企业及范围的通知》,公布首批授权市国资委代表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这标志着市国资委的出资人身份得到全面明确。
    此次首批授权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共8家,国有资产总额约145亿元,其中国有全资企业6家,包括随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随州市鸿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随州华裕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随州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随州市保安服务公司、随州市金盾押运护卫有限公司;国有控股企业2家,分别为随州市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随州楚恩汽车产业协同有限公司。
    市国资委主任龚志彬表示,市国资委将以此为契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综合监管,加大服务力度,促进出资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责任编辑:chu小文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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