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722-3318927 投稿邮箱:szrbs@21cn.com
新石器时代随州文化的基本特质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2-6-13 15:20

字号: 打印 查看: 2890
       我们曾在《随州文化三次浪潮》这本小册子中概要地谈随州史前文化是当时的北方文化与南方文化相交融的产物。当时(2009年)我们写道:“考古学界对随栆走廊新石器时代的烈山文化源渊的看法基本上是一致的,认为这个地区的文化既有北方文化的因素,又有南方文化的因素,同时含有自己的创造。例如西花园遗址文化堆积的底层是屈家岭文化层,在其中出土的器物的形制和彩陶纹饰就含有仰韶文化因素。如出土的曲腹盆,在其腹壁涂白衣绘弧线三角形黑彩构成花瓣形图案的风格,很像河南陕县庙底沟遗址仰韶文化所出的同类彩陶盆。雕龙碑遗址中屈家岭文化是主要的,同时又具有浓厚的仰韶文化色彩。这表明,随州远古时期文化在内涵上是北方黄河流域和南方长江流域原始文化的集合体。随州先民在吸收北方文化和南方文化的过程中也有自己的创建。如在雕龙遗址中的房屋形制包括推拉滑动式屋门结构,这在我国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尚属首次发现。因此,随州远古文化的构成要素包括北方文化、南方文化和随州先民自己的发明创造。”这里虽然讲出了主要理由,但是我们认为还不全面,而且这里所用的“随州先民”一词也不太准确。因此,我们有必要重新谈谈这个问题。
    我认为,提出新石器时代随州文化起源的交融说是对随枣走廊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存所表现出来的亦北亦南的文化现象进行描述的结果。
    (一)雕龙碑文化遗址和西花园文化遗址是随枣走廊中的两个重要的遗址,而在考古学上,二者表现出了一个共同的特征,即文化遗存中既有北方文化又有南方文化,表现出了一种亦彼亦此的交融性现象。
    我们先从雕龙碑遗址文化讲起。雕龙碑遗址的发掘发现了三个不同时期的文化遗存,三个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化有相同或相似的一面,但又各有不同的文化特征,文化性质并不一致。第一期出土的许多文物如鼎、红宽带纹钵、直口钵,特别是红底黑彩的彩陶片具有仰韶文化早期的陶片特征。据考古学家判断,从总体上看,第一期文化遗存与河南淅川下王岗的仰韶文化较为接近,应属于下王岗仰韶文化。第二期文化遗存中的鼎较多,但是大部分却与下王岗仰韶文化的鼎不同,有些与庙底沟仰韶文化相同;有些又表现出了大溪文化油子岭类型的因素;还有一些是自身的文化因素。因此第二期文化表现出了一种混合性质,很难将它归于某一类。第三期文化遗存中的鼎有仰韶文化类型的,也有屈家岭文化早期的,如个别鸭嘴形足的罐形鼎;其他带小矮圈足器的典型器物不见于仰韶文化,而多表现出了屈家岭文化文化的特征。因此,它具有一种很难将它归于某一类文化的混合性质。总之,雕龙碑文化的早期属于仰韶文化类型,而第二、三期则表现出了亦北亦南的混合性质。
    目前学术界对雕龙碑遗址的文化性质认识并一致。“有的将雕龙碑遗址早中期(即第一、二期)遗存划归为下王岗文化,认为雕龙碑第二期遗存是这一文化的晚期。还有的把雕龙碑第一二期遗存命名为‘仰韶文化雕龙碑类型’,而把雕龙碑第三期遗存划为鄂北随枣走廊地区屈家岭文化的一个地方类型,称为‘屈家岭文化雕龙碑—家楼类型’。还有的认为枣阳雕龙碑遗址是大溪文化油子岭类型的主要遗存,等等。我们认为,雕龙碑的三期遗存文化性质并不相同,尤其是第二期和第三期文化遗存的内涵较复杂。不能简单地将整个雕龙碑遗址或某一期归于某一已知文化之中或作为一个新的文化遗存。雕龙碑遗址这种混合性质,正是由于它位于文化交流的中介地带,由于南北地区不同系统的文化相互交流、相互影响和两便融合的结果。”(《枣阳雕龙碑遗址》,中国科学出版社出版,2006年第1版,第343页)
    再来看西花园遗址。西花园遗址的文化堆积包括东周、石家河文化和屈家岭文化三个时期的遗存。东周文化层破坏严重,最底层是屈家岭文化层,分布十分普遍。只是因为其潜入水下,未能发掘到底。从现有出土的器物的形制和彩陶纹饰等方面来看,它们的时间要比屈家岭文化早一些,很象河南陕县庙底沟遗址的仰韶文化。我们可以推测,越是往底,其仰韶文化的特质越浓。这就是说,西花园遗址的文化早期表现为仰韶文化,其后是屈家岭文化,再其后是石家河文化。它表现出了几种文化的包容性。
    (二)调查表明,随枣走廊大多数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址在文化属性上都表现出了南北交融的现象。
    参与枣阳雕龙碑遗址发掘的考古学专家们认为,“在南阳盆地和随枣走廊地区,除雕龙碑遗址以外还有许多史前文化遗址。其中,距离雕龙碑遗址最近的河南唐河寨茨岗、邓州八里岗、湖北随州西花园和庙台子、宜城家楼、襄阳三步二道桥等遗址。距离稍远一点的的还有豫西南地区的淅川下王岗等遗址和鄂西北地区的郧县青龙泉和大寺等遗址。这些遗址像阳雕龙碑遗址一样都包含有几个不同时期和性质的文化遗存。”(《枣阳雕龙碑遗址》,中国科学出版社出版,2006年第1版,第348页)
    参与随州西花园和庙台子发掘的考古学专家们也认为,例如武汉大学历史系方酉生教授在研究随州新石器时代的文化时说:“随州市的北面大致以桐柏山脉与位于中原地区的河南省南面的信阳交界。在桐柏山以及其东北面的大别山的南北两侧,分布有众多的仰韶文化、屈家岭文化、河南龙山文化和石家河文化的遗址。这说明此地已经到了仰韶文化、屈家岭文化、河南龙山文化和石家河交接的边缘地区,也是上述几种古文化相互吸收融合的一个地区。根据考古调查的资料,我们可以了解到,随州地区分布的古文化遗址,数量众多,文化内涵丰富多彩,南北交融,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西花园与庙台子》,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1993年第1版,第182页)
    (三)中国稻作文化史显示,随枣走廊大多数新石器时代的文化在文化属性上表现出了南北交融的现象。我们以“谷”这个概念为例。南方和北方都用“谷”这个“名”,不过南方的谷是指稻,而北方的则是指粟。但是宋应星在其《天工开物》“乃粒”卷讲,“谷”实际上是个“总名”,他说:“凡谷无定名。百谷指成数言。五谷则麻菽麦稷黍。独遗稻者。以著书圣贤起自西北也。”为什么北方与南方都使用“谷”这个“名”,但其内容又各有所指呢?为什么最后又形成了五谷这个总名呢?游修龄、曾雄文曾讲了这样一段话:“北方在黄河南北的黄、炎部落创造了仰韶文化,其代表的农作物是禾(粟)和黍,不妨称之为粟文化。与之同时的东南沿海的北越族先人创造了河姆渡文化,其代表作物为水稻,可称之为稻文化。其后大江南北的青莲岗文化和长江中游由三苗族沿汉水北上形成的渐川下王岗文化则显示出南方与北方的交融进一步发展。”(游修龄、曾雄文《中国稻作文化史》,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2010年版,第44页)这里将谷这个概念的形成过程分成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一个谷名,内容各表;第二个阶段是内容为多,但总括于谷类。显然,第二个阶段属于南北融合的阶段。那么这个融合究竟是在什么地方完成的呢?是在“长江中游由三苗族沿汉水北上形成的渐川下王岗文化”这个区域,而这个区域的核心地段,就是随枣走廓地区。考古学证明了这一点,例如雕龙碑遗址的文化遗存中,就含有粟稻并作的现象,可见随州史前文化最大的亮点,在于完成了一次南北农作文化的综合。
    (四)在学术界,主张用与交融性相近的术语来概括随枣走廊新石器时代文化性质的呼声时有所闻。例如,参与枣阳雕龙碑遗址发掘的考古学专家们就是用混合、融合等术语来概括枣阳雕龙碑遗址文化的性质的,他们事实上认为南阳盆地和随枣走廊地区的许多史前文化遗址的文化都有这样的性质。参与随州西花园和庙台子发掘的考古学专家们也是这样看待问题的,这从方酉生教授所用的“南北交融”一语中可以看出来。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系吴量恺教授在分析曾国文物的文化内涵后得提出结论:曾随文化是南北文化结合部中发展延伸的一条东西向的汉东文化带。据此,他提出了一个问题:“是否可以说,在南北文化之间存在着一条兼有南北文化之长的,并形成了一种具有特质文化圈(或称文化带)”,他认为,这个文化带“反映着南北文化交融,重构杂糅与创新整合过程,是一种值得重视的文化发展趋势。我们是否应该以此作为考察随州文化发展的基本视角,……构建与展望历史文化名城随州。”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在随枣走廊,主要是随州地区,客观上存在着一种可供人们进行研究的“随州文化”。(引文见《炎黄文化与名城随随州》,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第60页、74页)  
    综合以上几个方面,我们认为,包括随州在内的整个随枣走廊史前文化是兼有南北文化之长的融合性体系,融合性构成这一地区的史前文化的基本特质。但是我们不能同意“杂糅”、“混合”等说法,因为这些词似乎说明随枣走廊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文化虽然包容了南与北,形成了南北兼有的文化创作方式,但是它们并不具有独创性。我们在前面的章节中已经讨论了,随枣走廊地区南北兼有的文化特质是具有原创性的,例如它创造的太极学说等等,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源头。这其实用不着大惊小怪,因为新的文化其实就是在不同的文化的杂叉过程中产生的。


123下一页
(责任编辑:心安    新闻热线:0722-3318927)
请稍等,努力加载中...
请稍等,努力加载中...
随州日报-新媒体矩阵
随州发布-微信公众号
随州日报-微信公众号
随州论坛-微信公众号
随州日报-微博
随州日报-人民号
随州论坛-客户端APP
随州日报-视频号
随州日报-抖音号
随州日报-企鹅号
随州论坛-网易号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随州地区唯一新闻网站| 主管:中共随州市委宣传部|
主办:随州日报社| 关于我们
随州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2120180011
鄂ICP备11004182号-2|
鄂公网安备 42130202003119号|
鄂网备421201|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鄂备2018021号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违法和不良信息
举报电话:0722-3318927
邮箱635782607@qq.com
广告服务电话:13908660920光明左使(刘先生)
返回顶部